关于启动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54

青科大学字2016【93】号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扎实推进和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搭建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平台,完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经研究决定启动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建设。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破解制约我校学生工作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建设成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大平台、学生工作创新的孵化器、学生发展的领航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张淑华

组员:郑德前、高继宏、秦姣、肖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三、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设置

拟成立思想引领工作室、职业领航工作室、梦想添翼工作室、阳光心理工作室、创新创业工作室、国防教育工作室、队伍建设工作室、网络信息工作室、社会实践工作室个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

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秘书1名,成员5-15聘期2年,聘期期满后均可连选连聘。其中工作室主持人需为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工作室秘书需为学生工作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工作室成员需为专职辅导员。每人每聘期只能加入1个工作室,聘期结束后,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转入其他工作室或退出。

四、组建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设置,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确定工作室主持人人选。

3.工作室组建。根据工作室成员申报情况,工作室主持人确定工作室成员组成,报学校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五、工作要求

各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以学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导向,每年每个工作室至少提出一项专题进行研究,形成理论成果,并制定成果转化的具体实施措施;与学生工作处对应科室紧密结合,每年至少推出一项创新工作举措。

六、工作保障

学生工作处为工作室每年提供一万元专项经费,给予委托课题立项、校际考察、选派进修、参加学术交流等形式的发展支持。学校每年对工作室进行评估与考核,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七、申报工作

请于1125日前将《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室主持人申报表》(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室成员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学生教育管理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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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室主持人申报表

2.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室室成员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