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3日 16:04

青科大学字【2017】2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 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6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高密校区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名额分配(附件2),严格按照《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等额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为差额推荐,其中省级优秀学生本专生共31名、研究生共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本专生共15名、研究生共1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评选推荐。

2.学校评审。学生处负责审核各学院、高密校区的评审过程和结果,其中差额推荐的省级先进班集体将通过评审会的方式,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和学生代表投票确定最终结果,评审会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最终候选个人和集体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里。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1)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3,书面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推荐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2.报送要求:

各学院、高密校区请33(周五)1130将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候选集体相关材料报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5034),电子版发送至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

1、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本专科生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额分配表

3、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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