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9:49

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引导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学校将推荐参加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联合《高校辅导员》编辑部开展的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时间

2017年11月-12月。

、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四、相关说明

1.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2.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3.请参评老师将《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于12月14日(周四)前,统一报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参评论文、申报表发送至学生处邮箱qkdxsc@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