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社保卡注销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0:56

 

四方校区、崂山校区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青岛市社保局相关规定,现就毕业生注销社保卡的事项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需要办理注销的对象

我校2018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中毕业后离开青岛地区的学生

二、特别注意

1.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毕业后继续在青岛地区就读更高层次学历(如海大、石油大等青岛各高校及各研究所),或者毕业后留在青岛地区工作的,不需要注销在我校办理的社保卡,我校办理的社保卡在新的学校或者学生参加工作后仍可继续使用。学生愿意注销也可,届时在新的单位重新办理。

2.毕业生毕业后离开青岛地区,但是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新单位暂时没有办理社保的,不建议学生立即注销社保卡,因为社保的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毕业生仍可以享受青岛社保相关的待遇及报销政策,以备不时之需。待学生确定好新社保关系后,再注销我校办理的社保卡。

3.因现阶段社保没有实现全国各地区联网结算,学生在我校办理社保卡后且未注销,将不能办理新的社保卡。

4.社保卡注销没有日期限制,学生随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注销,无需扎堆在近期内上网注销,以免造成系统拥堵,带来使用上的不便。

 

附:社保卡网上注销操作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