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10:41

青科大学字〔2018〕22

各学院、校区:

学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严格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诚信应考的校园氛围,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相关规定学习

各单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青科大字〔2017〕147号)等文件,结合违反考试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知晓学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二、做好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

各单位要做好考前动员,浓厚备考氛围,及时了解学习困难学生备考情况,通过开展学业帮扶等活动,帮助学习困难生顺利通过考试。学校将通过考试诚信教育倡议宣传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

三、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排查

各单位应通过合理方式了解学生心理状态,深入开展学生心理教育和危机排查工作;为学生营造轻松备考的良好氛围,教育学生积极化解考试压力,客观看待考试成绩,引导学生树立积极乐观的应考心态。

四、从速依规妥善处理考试违纪事件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考场,加强巡考力度,特别是学院自主安排的专业课考试;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主动深入考场,掌握考场动态,协调处理好考场违纪事件;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巡考,原则上不得监考,协助监考老师维护考场纪律,做好学生违纪行为预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切实做好违纪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