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劳动节假期及重大活动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8:40

青科大学字﹝201918

各学院、校区:

清明节、劳动节假期将至,4月下旬青岛市还将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为确保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学院、校区要清醒地认识到维护当前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学院、校区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认真研判本学院、校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形势、隐患和问题,细化各项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切实将安全稳定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到人。

二、强化安全教育

针对当代大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重点做好“五防”教育(防传销、防诈骗、防校园贷、防非法集资、防毒品)、清明节扫墓防火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健康心态,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便捷的心理咨询、危机干预、转介服务。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习惯。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宿舍安全卫生秩序,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不使用违章电器,做好公寓防火防盗工作。

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安全稳定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各学院、校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学生离校之前,各学院、校区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四、做好特殊事件处理工作

全体政工干部要确保假期期间信息渠道畅通,各学院、校区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力量,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对各类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反应,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联动机制工作方案》(青科大字﹝2018﹞184号),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五、加强学生请销假管理工作

各学院、校区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3﹞146号)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去外地或回家的,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备案,做好离校学生动态调查,填写《小长假期间学生外出登记表》(见附件,学院留存),假期结束后要及时了解学生返校情况。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