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6:32

青科大学字[2023]42

各学院、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342)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12月7日至12月31

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工作实绩考核

被考核人填写《青岛科技大学担任学院(校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辅导员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表》(附件1),并对应提交赋分项支撑材料电子版,党委学生工作部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据实审核计分。

其他专职辅导员考核

1.自我评价

辅导员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对照《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完成自我总结和评价并向所在学院(校区)提供支撑材料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附件3

2.学院校区评议

各学院(校区)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应据实对辅导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以备查验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辅导员述职,述职需要分别邀请学院(校区)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等全程参与评议,并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校区)评议表》(附件4)进行评价,同时辅导员之间进行互评学院(校区)评议得分由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得分和辅导员互评得分两部分组成分别占50%。请各学院校区12月13日(星期上午11点,将辅导员述职具体时间、地点报送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时间地点如有变动,请提前2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报备更新。

3.学生评价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针对辅导员相关工作情况,开展即时满意度调查,其中有效参与评价学生数不得低于辅导员所带学生数的70%。

辅导员工作考核成绩=自我评价得分*20%+学院校区评议得分*50%+学生评价得分*30%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员考核成绩,确定辅导员考核建议等级,并汇总上报《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5),其中各学院(校区)考核建议等级为“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其他等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限定数量。

4.学校评议

党委学生工作部审议考核结果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公开答辩等形式对辅导员进行评议,确定学校年度优秀辅导员考核结果其中,符合可直接确定为当年度学校优秀辅导员条件的辅导员,请提前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并将支撑材料同所在单位辅导员考核材料一并上报。

、兼职辅导员考核

学院(校区)参照《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本单位兼职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附件6,聘任满一年并考核优秀的兼职辅导员可以推荐校级优秀兼职辅导员。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要求,扎实做好辅导员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每个辅导员做出评价用好考核“指挥棒”,激励辅导员不断提高素质能力。

2.用心对待、总结提升。全校辅导员要充分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认真做好自我总结,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我评价,全面固底板、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相关材料

1.青岛科技大学担任学院(校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辅导员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表

2.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学院留存)

3.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4.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校区)评议表(学院留存该表适用于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和辅导员互评

5.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

6.青岛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学院留存推荐校级优秀兼职辅导员需上报

7.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

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将附件1、3、56的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20日(星期)上午11点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综合服务楼2009),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