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秩序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25

各学院、校区:

营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学生公寓环境,排查消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打造卫生整洁生活空间,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秩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7日-4月9日,各学院、校区对照检查内容及标准自查自改

4月10日(周三)上午,学校组织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卫生秩序大检查。

二、检查范围

本科生、研究生公寓。

三、检查人员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后勤处、保卫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专兼职辅导员。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地面(20分)

1.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地面物品(箱子、脸盆、鞋子等)摆放整齐有序;

3.垃圾入篓,且不得溢出垃圾篓。

(二)床铺(20分)

1.被子叠放整齐,床面干净、平整、卫生;

2.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

3.床架除蚊帐、床帘外,不得悬挂衣服等其他物品。

(三)桌椅(15分)

1.桌面整洁,水杯、台灯、电脑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书籍置于书架上,摆放整齐有序;

3.电源排插置于桌上,电线及各类充电线捋顺且放置整齐有序;

4.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自购电脑桌、椅子等不得占据房间公共区域,放置不能影响人员紧急疏散。

(四)衣柜(5分)

1.柜面不得涂鸦、粘贴海报;

2.衣柜柜体不得粘贴挂钩或悬挂物品。

(五)门窗(10分)

1.门窗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门框无灰尘,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

2.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

(六)室内面貌(20分)

1.墙面不得乱贴、乱涂、乱划;

2.室内无异味,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3.不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

(七)阳台(10分)

1.干净无垃圾、污迹;

2.不乱堆放物品。

注:无阳台的公寓此项分转到第六项

五、结果评定

(一)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60-85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寓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1.公寓门口、走廊等区域垃圾、杂物堆放;

2.公寓内使用违章电器公寓无人时插排、电灯等电器断电;

3.公寓内或有烟头存放车载电瓶、酒精炉、打火机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4.公寓内饲养宠物。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标准自查自改,不留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打造学生公寓安全健康文明风貌。

2.各检查组(另行通知)按照本次安全检查重点事项,对所抽查的公寓楼和房间进行仔细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检查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请注明存在的问题,并拍照留存。请各学院于4月8日(周一)下午3点前,将附件:学院参加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人员名单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后勤处 保卫处

2024年4月7

附件:学院参加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