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保证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学校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本科学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确定申贷额度。
三、受理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一般集中在7-9月份,不同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时间略有差异。
四、申请程序
(一)首贷学生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二)续贷学生
续贷学生再次申请贷款时,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1)线上办理
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2)现场办理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五、其他事宜
(一)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普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确保学生都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获知政策。同时提醒学生要在正规渠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避免从网络平台、电话等非正规渠道申请贷款。
(二)开学后,学生资助中心将统一开展贷款学生的回执码收取工作,不要求贷款学生预缴学费和住宿费。
(三)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办理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学生资助中心0532-88957968。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6年)
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