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已结束
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校历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关于2024-2025学年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等申请免学费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4:47

各学院、校区: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47号)、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军人等类型学生申请免学费工作通知如下: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军人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均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山东籍本专科生(名单见资助工作群)。学费免除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孤儿免除学费的同时还免除住宿费,申请表见附件1

注意事项

1、学生如未申请免学费或者因家庭经济状况有所改善而主动放弃,需提交放弃资助书面说明。

2、申请表纸质版同放弃说明于103017:00前报送至资助中心,同时发送附件2电子版至资助中心邮箱qkdzz@qust.edu.cn


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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