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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校历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关于成立2024-2025学年学院、校区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并组建班级(专业)评议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1:13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新学年我校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现就做好本学年各学院、校区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和班级(专业)学生评议小组组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学院、校区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的成立

请各学院、校区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小组,负责本学年各学院、校区的学生资助工作。

请各认定小组按照各项资助政策的要求,领导、组织做好本学年学生资助各项工作,争取在“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二、关于班级(专业)评议小组的组建

班级(专业)评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级认定”和奖助学金“三级评审”的最基础环节,是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渠道,直接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性、精准度和各项奖助学金评审的公正、公平、公开。因此,请各学院、校区高度重视学生评议小组的组建工作,确保评议小组组成成员的公正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相关要求

1.班级(专业)评议小组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成员由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2.学生代表须由班级(专业)全体同学推选产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专业)学生总数的25%;

3.请各学院、校区于9月27日前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及班级(专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请发邮箱qkdzz@qust.edu.cn

附件1:2024-2025学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班级(专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