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已结束
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校历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关于举办青岛科技大学首届心理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xlgw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6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与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与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学校近期将开展以“心灵镜头,定格美好”为主题的青岛科技大学首届心理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青岛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

承办:青岛科技大学数理学院

二、活动主题

心灵镜头,定格美好

三、活动对象

青岛科技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流程

1、报名

各学院组织学生在4月29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以“学院+姓名+心理摄影大赛”命名)发送到邮箱:273393941@qq.com。所有参赛人员加入QQ群:1016445371,方便交流。

2、作品提交

请将提交的每张摄影图片以主题命名,并将所有图片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压缩包以“学院+姓名+作品主题”命名),并于5月7日前发送到邮箱:273393941@qq.com

3、评选阶段

5月8日-5月10日,心理中心与数理学院统一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以身边的风景、人物、故事等为主题,充分表达喜、怒、哀、惧等情绪情感,反映大学生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现象,体现心灵正能量,能引起一定的情感共鸣。作品内容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主题明确,杜绝抄袭,且不得含有暴力、低俗及违背法律法规等因素。

2、作品数量要求:非微故事作品上限6张,微故事作品上限10张。

3、作品质量要求:参赛作品像素要求放大到A4纸大小清晰,可进行ps等处理,但不宜修饰过度,色彩鲜艳饱和丰满,有较强的感染力,对焦清晰,曝光正确。

4、参赛作品可是个人也可是集体作品,集体参赛成员不超过3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最佳摄影奖1名

最佳创意奖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