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已结束
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校历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关于选聘学校兼职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7:02


各位老师: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向学生提供积极、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校教师选聘2021-2023聘期兼职心理咨询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报名条件

1. 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具备相应心理咨询技能,熟悉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人社部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证书)或卫生部心理治疗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3)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注册督导师或注册助理心理师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过不少于70学时心理咨询相关培训。

三、工作要求

1. 遵守心理咨询师工作伦理、遵守《青岛科技大学心理咨询师队伍管理办法》,能为学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

2. 在心理中心统筹下,每周接待至少两人次咨询,并及时撰写咨询记录;

3. 每学期参加不少于10学时的案例督导和专题培训

4. 协助开展危机响应、心理访谈等工作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公开报名

有意愿的老师需514日之前填写附件发送至qd88959525@sina.com

2.资格审查和聘任

心理中心517-28组织专家组开展对报名人员的考察、聘用。

3.未尽事宜请致电:0532-88959525。  


青岛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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