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提升心理育人效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文件精神,我校自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起,面向新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必修课程(32课时,1.5学分)。现就选聘该课程兼职任课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校在职教职员工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心态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有良好沟通表达能力和课堂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四)具备教育学或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具有国家劳动部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教师优先考虑;
(五)参加过心理健康相关培训或对该课程领域有深入研究或拥有一定成果或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教学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课程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中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更新,主要内容包括: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概述
(二)大学生健全自我意识塑造
(三)大学生健全人格塑造
(四)大学生学习心理
(五)大学生人际交往
(六)大学生恋爱与性心理
(七)大学生情绪管理
(八)大学生压力与挫折应对
(九)大学生生命教育与心理危机应对
四、授课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有意愿的老师请在3月18日之前填写二维码报名。

(二)资格审查和聘任
学校采取“自愿报名,组织考核”的办法选拔任课教师,学生处、心理中心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视情况组织试讲,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三)未尽事宜请致电:0532-88959525
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课程教研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