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提升朋辈育人效果,夯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度优秀心理委员、优秀朋辈互助团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班级心理委员,校级、院级朋辈互助团体
二、参评条件
1.优秀心理委员
(1)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参加心理委员培训,掌握本班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并按要求汇报有关工作。
(3)密切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各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心理知识,主动开展班级心理活动。
(4)优先考虑在任期间至少组织过两次以上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其他心理活动,并且有相关活动记录者,或者对个别同学开展过心理帮扶者。
2.优秀朋辈互助团体
(1)团体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风气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团体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较为完善和规范的工作机制,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详实有条理,队伍建设完备,有明确的指导教师并积极参加活动,成员不少于10人。
(3)能够持续开展符合组织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文化品位高雅、思想格调健康、形式活泼、富有成效的心理健康类活动,对同学成长成才发挥积极作用,每学年开展活动4次(含)以上。
(4)注重宣传,在校内外媒体有一定数量的新闻报道。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心理委员
(1)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申报办法,经本人申请、各学院按照班级数5%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报送。
(2)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审核、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表彰。
2.优秀朋辈互助团体
经团体负责人申请,各学院推荐优秀朋辈互助团体报送,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审核、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朋辈互助团体”进行表彰。
四、参评材料
1.优秀心理委员
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1),撰写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并附带一张工作照,于4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qd88959525@sina.com,纸质版材料请学院工作站于4月14日前上交心理中心。
2.优秀朋辈互助团体
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22年度优秀朋辈互助团体评选登记表》(附件2),按照参评条件撰写优秀朋辈互助团体评优材料,评优材料要求1000字左右,包括活动图片、团体主要负责人情况及联系方式等,于4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qd88959525@sina.com,纸质版材料请学院工作站于4月14日前上交心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