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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校历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青科大学科性公司股权收益分配迈出实质一步

发布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6日 10:25

近日,青岛科技大学将与海尔集团公司联合成立的“青岛海尔科大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益的70%奖励给崔作林、张志焜课题组,这是青岛科技大学《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出台一个月后的首次股权收益分配,迈出学科性公司股权收益分配实质一步。

据悉,2001年海尔集团公司与青岛科技大学联合成立“青岛海尔科大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纳米技术及产品的开发。该公司在青岛工商局注册,海尔集团公司占股65%,青岛科技大学以纳米材料研究所拥有的纳米TiO2生产技术占股35%。日前,海尔集团公司将“青岛海尔科大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销清算,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将剩余资产进行分配,青岛科技大学获得股权收益200余万元。

为努力适应转方式、调结构的新形势,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形成创新创业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及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并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7]197号)中对科技成果入股权益及分配的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将“青岛海尔科大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收益的70%奖励给课题组,并将学校所获收益的30%划归主要成果完成人所在二级单位——材料学院所有,作为学院科研产业发展基金。

学科性公司是以学校拥有的科技成果(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吸引社会资本,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共同组建的有利于学科发展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