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关于开展“最美大学生”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者:郭蒙蒙 审核人:王丽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5日 15:47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最美大学生”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四)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以学院(校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报名,按要求报送推荐人材料。每个学院(校区)推荐人选限1人。电子版材料请于3月10日12:0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育管理科2009房间。

(二)学校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院(校区)推荐人员进行全方位审核、考察和评审,确定“最美大学生”推荐人选1人,并公示。

(三)推荐省级遴选。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推荐参加省级遴选。

四、材料报送

(一)被推荐人信息。信息中所涉及的单位均填写全称。证件照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生活照1张,要求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

(二)事迹材料。包括典型特征、详细材料、事迹简介和展示视频:典型特征指能有力概括典型事迹形象的一句话;详细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要求真实准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得插入图片或视频;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性描述;展示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荐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件不超过100MB,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如有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将所有证书扫描件汇总到一个PDF上传。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动员。各学院(校区)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好优秀大学生朋辈引领作用。

2.加强组织,严格把关。各学院(校区)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老师,电话:88957978,邮箱:xscjygl@qus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