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关于评选青岛科技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部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4:57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选树品学兼优的学术标杆,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创新、严谨治学的学术氛围,引导研究生潜心向学、科研报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弘扬科学精神,激励自主创新

二、参评对象

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怀家国、矢志报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担当,思想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行端正。

(二)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成绩优秀,理论功底扎实,研究生期间所有课程考核未出现不及格现象;毕业年级学生要求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0%;外语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生外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及以上;

2、雅思(学术类)6.0分(含)以上;

3、托福90分(含)以上;

4、德福12分(含)以上。

外出访学超过一年的学生不受外语水平限制。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够潜心钻研、勇于实践,积极从事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读研期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其中社会科学类专业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专业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过发明专利(授权)或在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宣传或组织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曾在促进我校课外科技活动的发展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

4.在国家一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中承担主要编写任务,超过5万字以上。

以上科研成果要求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请表》

2、《青岛科技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已发表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证书、学术专著、竞赛获奖证书等成果的佐证材料)

4、本学历阶段成绩单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主要事迹材料(800字左右)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组织评审答辩,根据推荐名额(见附件)择优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应及时做好审查及回复工作,确保推荐人员符合评选资格。

(三)学校评审公示

研究生“学术之星”采取等额评选,学校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出青岛科技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

五、说明及要求

(一)评比成果为研究生在读期间(截至2026年4月10日)产生的学术成果。

(二)各参评学生对本人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并相互监督。若发现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该申请人评选资格。

(三)请各学院于4月30日(周四)前将电子版《青岛科技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请表》(PDF)、主要事迹材料汇总发送至学工部教育管理科邮箱:xscjygl@qus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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