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 【2017】18号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教育部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推动大学生就业教育引导工作,开展学校职业指导师数据库更新上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含2016年11月考试合格的职业指导师)都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职业指导师基本信息库》(见附件1),并提供近期生活照一张。
2.本学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将于第10-13周在崂山、四方校区开课,为更好的开展课堂教育,拟更新本学期任课教师数据库,请各学院推荐1-2名职业指导师担任本学期任课老师,申请授课的老师请根据实际,选择上课时间,并将姓名填写在《职业生涯规划与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课程表(见附件2)中相应位置。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课程的统筹、组织、协调、督导,并将于第9周组织任课老师进行集中备课(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汇总好材料,并于4月21日(周五)下午16:00前通过网络办公发送至崂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
1. 青岛科技大学职业指导师基本信息库
2. 《职业生涯规划与创新创业、就业指导》课程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