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 08:20

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近日印发的《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毕指〔2017〕16号)和山东省人社厅转发通知鲁人社函2017〕92号)要求,在我组织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宣传报道活动,现就征集学生就业创业事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基层就业大学生:2006-2016年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人员,以服务期内人员和服务期满后在县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主,每个单位推荐1名。

(二)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3年到2017年毕业)的大学生,每个单位推荐1名。

(三)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每个单位推荐1名。

二、宣传方案

(一)审核推荐。请各推荐单位认真把关后推荐,填报好《推荐表》,事迹材料和照片材料。推荐表中事迹简介应在300字以内,每篇事迹材料字数限定在3000字以内(WORD文档),事迹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突出典型,每篇事迹材料需附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学校对材料进行评审后,择优向山东省人社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推荐。

(二)校园宣传。学校将择优学校网站、校报、微信平台、宣传栏进行人物事迹展示、宣传

三、报送方式

请各报送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17年53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WORD文档)和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推荐单位+闪亮的日子事迹征集+(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

联系人:   

电话:88956956

箱:kdjyzx@163.com

 

附件: “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