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6:32


青科大学字[2017]26号

各学院:

2017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将崂山校区、四方校区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宿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的有关通知精神,2017届毕业生集中退宿时间为:研究生6月26日、27日下午4点前;本专科生崂山校区27日、28日下午4点前,四方校区6月28日、29日下午4点前。

二、统计毕业生住宿信息

请各学院、研究生院于6月9日前将《毕业生住宿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到公寓邮箱qkdgy@qust.edu.cn。

三、公物验收登记及水电费缴纳

1、6月12日开始,各公寓楼将检查宿舍内公物情况(家具、门窗、玻璃、公共设施等),进行验收登记。对人为损坏、丢失等需赔偿的,毕业生需持《毕业生宿舍公物赔偿通知单》于6月19日-23日到各公寓楼管理室缴纳赔偿金。

2、6月25日前缴纳水电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公寓楼内通知。

四、办理退宿证明

1、毕业生离校时,请根据《毕业生宿舍卫生验收标准》整理宿舍。毕业生本人持宿舍钥匙到管理室办理退宿登记。个人床位及公共区域卫生验收合格者,管理室发放《毕业生退宿证明》。学生领到退宿证明后离开宿舍。

2、毕业生须持《毕业生退宿证明》到学院领取毕业证书,无此证明不予发放毕业证书。如无退宿证明发放毕业证书的,由此出现的问题由学院承担。

五、毕业生宿舍卫生专项检查

毕业生离校后,学生处将组织等相关人员对毕业生宿舍进行检查,研究生宿舍检查的时间是6月28日,崂山校区检查的时间是6月29日,四方校区检查的时间是6月30日。检查重点是宿舍卫生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入本校研究生的同学,请持录取通知书到原宿舍楼管理室登记姓名、性别、院系、联系方式等,公务服务中心将安排房间为研究生同学统一放置行李物品(假期不提供住宿),下学期开学后统一办理。

2、对毕业生加强教育管理。毕业生离校期间,宿舍楼进出人员较杂,提醒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人物,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或报告管理员;教育引导学生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楼内各项设施和公共财物,做到文明离校。

 

  附:1、毕业生住宿情况统计表.xlsx

      2毕业生宿舍卫生验收标准.docx

                                          公寓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