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等6项规定(修改稿)讨论意见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1日 15:33

青科大学字【2017】28号

学院、高密校区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自2017年4月起,学生处启动了相应制度、规定的修订工作,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外出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完成了《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青岛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辩、申诉管理规定》、《青岛科技大学解除、撤销纪律处分管理规定》《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奖奖励办法》《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补充)》的修订工作,现在辅导员中酝酿讨论,请提出宝贵意见。

 

学生处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