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5日 07:58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6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专项用于学生资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2016年度“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爱校,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各方面表现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优先考虑:

1.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发生重特大突发情况;

2.学生家庭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的分配

2016“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用于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的总额为262622元。

资金划块分配至各学院和高密校区,各学院和高密校区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助额度和名额。如学院额度3万元,学生王某突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难以负担,学院经评审公示,可将3万元全部用于该生。

四、申请流程

1.学生递交《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2.各学院、高密校区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并公示三天;

3.各学院、高密校区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的《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贴照片和《2016“爱心一日捐”拟资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有关材料,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和金额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审批。

五、注意事项

1.突出重点,精准资助,严禁平均分配,受资助学生的资助金额不能低于2000元

2.填写《申请表》时请勿改动格式“申请理由”栏用书面语填写,第一人称,字数控制在150字左右,填写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资助金额”处学院填写。

3.各学院和高密校区所分配额度是以本学院教职工捐赠金额为基础适当调整而确定。在确定受助学生时,需优先考虑本学院中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学生,可将学院资金全部或大部分用于该部分学生。

4.请各学院、高密校区将有关申请材料于1011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2、《2016年度“爱心一日捐”拟资助学生汇总表》

      3、各学院额度分配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