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推选“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1日 13:38

青科大学字【201749号

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我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展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第八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向省高工委推荐“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现任在岗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已获得“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二、推荐数量

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名专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坚定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我,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

5.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2014年9月1日前上岗)。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工作要求和主要工作职责中去的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6.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或所带班级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四、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

2.每名候选人须另附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1),材料要做到真实、客观,既要全面反映候选人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的感人事迹,又要注意凝练候选人的核心事迹。

3.请各学院将推荐表(见附件2)和事迹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ustxsc@163.com。

 

 

学生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