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2017】52号
各学院、高密校区:
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评价体系,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考核,按照《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13〕142号)相关规定,近期将进行2016-2017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学生评议环节,通知如下:
一、评议方式:
1.为提升工作效率,提高覆盖面,本次学生评议采用网上测评的方式进行。
测评网址:http://211.87.159.43:8081/SenSms/login.jsp
2.学生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该网址,按照要求填写真实信息,获取手机验证码,登陆后根据提示选择个人辅导员,完成剩余操作。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营,需要在学校局域网环境下登录,手机登录时需连接学校wifi信号“I-QUST-NEW”进入学校局域网,无需接入互联网。
二、参评范围
在校16-14级本专科学生(13级毕业生上学期已测)。所有专职辅导员所带班级均应参与测评,参评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
由于我校2017年初进行了干部调整,许多辅导员调换了工作岗位,所以此次测评人员是依据2016-2017第一学期的辅导员带班情况划分。具体带班情况及人数见附件。
三、评议时间
由于受到考核系统访问量限制,本次学生评议将采用区分时间段考核的方式,请各单位按照考核时间安排通知学生进行评议。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崂山校区:10.25-10.27
四方校区:10.27-10.29
高密校区:10.29-10.31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学生评价环节的重要性,及时将信息传达给学生,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评价。
2.倡导民主,确保公正。“学生评价”作为辅导员考核的重要环节,是考量辅导员老师日常工作、指导辅导员有针对性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辅导员老师要正确看待此项工作,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的同时,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