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青岛科技大学第一届“青科好班长”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5:48

青科大学字【2017】55号

各学院、高密校区、中德校区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更好地发挥优秀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优良班风、学风、校风建设,全面助力“五有”高水平大学建设,特开展青岛科技大学第一届“青科好班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专科大二及以上年级现任班长。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班级建设好。班级凝聚力强,班级学风氛围浓厚,班风和谐、积极向上,班集体在文化科技、体育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中成绩优异,所带班级曾获过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称号。

(三)班级工作实。积极组织班级活动,工作成绩突出。注重文化、制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班级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

(四)综合素质强。团结同学,勤学善思,积极组织班级参加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竞赛活动,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无违规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异,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前50%,并具备以下条件:

1.曾获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入学以来须获得过综合奖学金,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担任班长时间不少于1年。

三、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第一届“青科好班长”评审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审核、评议,并最终确定人选。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本专科学生数15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人,15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人。请各单位于11月17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600字内的事迹材料(附件2)、个人事迹宣传海报(要求见附件3)、生活照2张(像素800*600)、班级活动照片3-5张(像素800*600)和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4)的电子版报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同时推荐表(附件1)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活动详情见日程安排表(附件5)。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青科好班长”候选人。

(三)宣传展示

根据各单位推荐的“青科好班长”候选人名单,在崂山校区、四方校区、高密校区三校区分别进行为期三天的宣传展示。

(四)网上投票

建立网上投票系统,根据各学院推荐的“青科好班长”,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开网上投票。

(五)公开答辩

举行全校范围内的“青科好班长”评选大会,学院推荐的“青科好班长”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现场投票

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及演讲答辩内容进行现场投票(权重不同)。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网上投票得分×10% +现场投票得分×90%。

(八)表彰奖励

颁发青岛科技大学“青科好班长”荣誉证书等奖励。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 “青科好班长”评选活动的重要性,精心部署,认真挖掘,推报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接受广大同学的推荐和自荐,并广泛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单位在做好培优育优的同时,要深入挖掘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学生感受正能量,激发学习动力。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