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高密校区:
按照人社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0号)、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6〕100号文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1号)、青岛科技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17〕43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学校2017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并填报毕业生就业信息
各学院、高密校区根据学校下发的《离校待就业实名登记学生名单》,联系毕业生,落实其就业状况,并登陆离校未就业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二、联系毕业生登录系统确认
各学院、高密校区完成信息填报后,通知《离校待就业实名登记学生名单》中已就业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离校未就业系统中确认就业信息。
《离校待就业实名登记学生名单》中仍未就业的毕业生不需要完成此操作。
请各学院、高密校区于11月30日17:00前完成该项工作。《离校未就业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联系人:刘晓
联系电话:0532-88956956
附件:离校未就业系统操作指南
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