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第十四届“十大自立自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09:19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励志文化氛围,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自立自强、立志成才,现就开展青岛科技大学第十四届“十大自立自强标兵”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3.乐观向上,有自立自强精神,勇于克服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在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学生标榜学习的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4.在具备同等条件下,勤工助学学生优先评选。

二、奖项设置

1.十大自立自强标兵:10人,颁发荣誉证书及“自强奖学金”2000元。

2.十大自立自强先进个人:10人,颁发荣誉证书及“自强奖学金”1000元。

3.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10人,颁发荣誉证书及“自强奖学金”500元。

三、评选流程

1.初选阶段:3月30日至4月10日

各用工单位、各学院提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推荐评审表》(表格下载及填写要求见附件),各用工单位、各学院要在《评审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一个单位限推两个名额。

2.总评阶段:4月11日至4月13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勤工助学岗位老师、辅导员、助学干事等相关人员对所收到的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30名学生进入现场评审阶段。

3.现场评审:4月17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邀请评委对30名学生进行现场面试评审,参加评审的学生需现场陈述个人的基本情况和事迹,评委根据学生的表现及优秀事迹评选出20名候选人,另10人获得“第十四届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提名奖”。

4.校园投票:4月17日至4月22日

学校将20名候选人事迹材料通过“学子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由全校师生进行投票评选。

5.最终评审:4月24日

学校根据现场评审分数及微信投票结果的加权计算,最终确定“十大自立自强标兵”、“十大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的人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并在相关典礼仪式上进行公开表彰,通过宣传栏、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十大自立自强标兵”将作为参评“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候选人进行推荐。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被推荐人要事迹突出,无事迹突出者可空缺名额。

2.学校将对参评材料及微信投票等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者,除收回奖励的证书及奖学金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理。

3.本次评选初选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至4月10日,请务必在此日期内将《评审表》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崂山校区图书馆5032室)。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