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2025〕44号
各学院、校区:
为全面总结2025年度学生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和育人成效,推动谋划学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年12月11日—2026年1月16日
二、考核方式
1.学校评价。相关职能部门参照《2025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附件1),根据各学院、校区年度学生工作运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学生评价。针对日常思政、学风建设、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线上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各学院、校区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调研,学生参与率不得低于7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综合评价。采取现场PPT汇报形式。各学院、校区在对2025年度学生工作全面总结基础上,突出学风建设、宿舍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鼓励打造“一院一品”,展现特色、品牌工作。汇报时间8分钟内,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现场打分评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校区学生工作考核成绩=学校评价*50%+学生评价*30%+综合评价20%。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凝练特色。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梳理2025年度学生工作,精确凝练,突出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
2.依规考评,客观公正。各单位要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流程、规定参与落实,秉持实事求是精神,杜绝舞弊行为。
3.如实填报,按时提交。各学院、校区如实、准确填写《2025年度学生工作科研及论文发表、获奖,自主培训统计表》(附件2),并于12月22日(周一)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校区公章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综合服务楼2009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