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2024]40号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构建引导、激励与监督并重的学生工作考评体系,推动学生工作提质增效,学校决定对各学院、校区开展2024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3日
二、考核内容
2024年度学院、校区学生工作考核坚持与时俱进,突出重点,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部分指标结合2024年工作实际进行了完善,经相关会议研究,形成了《2024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附件1),具体有以下两部分内容:
1.学校评价。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各学院、校区年度学生工作原始数据,并根据评分依据赋予相应分值;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收集、汇总各部分数据和成绩。
2.学生评价。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针对各专项工作,在学工系统中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即时满意度调查,各学院、校区组织学生参与网上问卷调查(学生参与率不低于70%)。
学院、校区学生工作考核成绩=学校评价*70%+学生评价*30%。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考核,认真对照《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做好2024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并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支撑材料和数据信息等。
2.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将统筹相关部门,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2024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的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等,认真梳理2024年度各学院、校区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并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3.请各学院、校区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学生工作科研及论文发表、获奖,自主培训统计表》(附件2),并于12月12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校区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综合服务楼2009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