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2025〕11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对受纪律处分学生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义工活动在学生价值引领和品行塑造中的积极作用,结合《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青科大字〔2022〕81号)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受纪律处分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规范受纪律处分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管理,开拓学生参加义工实践岗位,让学生在参加义工服务过程中,深刻反思,增强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
二、规范岗位管理
(一)义工岗位设置要求
自下学期起,各职能部门和学院(校区)每学期第一、二周按需申请岗位,拟定岗位职责、岗位人员申请条件等,学生工作处将对申请材料(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义工岗位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申请部门需求和学生实际情况,设立相应义工岗位,安排受纪律处分学生参加义工工作。
(二)岗位培训要求
各岗位设置部门要做好学生岗前培训和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申请部门应在学生上岗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学生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岗位日常管理要求
申请部门负责对参加义工工作的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部门内部《青岛科技大学受纪律处分学生义工管理台账》(附件2),据实记录学生参加义工时长,每学期末将台账报送学生工作处备案。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学生申请义工流程
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受纪律处分学生应于每学期第二、三周通过学生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中心-义工申请板块,申请参加义工活动,学生可自主选择“优先选派岗位”,是否服从岗位调剂等。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人员分配。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受纪律处分学生参加义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义工工作。
2.强化责任,严格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义工活动,严格落实义工活动相关开展要求,确保义工工作顺利开展。本学期有义工岗位申请计划的单位,请于4月29日前提交盖章纸质版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义工岗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邮箱:xscjygl@qust.edu.cn)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崂山校区综合楼2009)。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