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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校历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核对学生住宿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11:39

青科大学字 【2017】19号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进一步掌握学生住宿情况,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提升公寓管理服务水平,为创建“五有”高水平大学做好基础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对当前的学生住宿信息进行核对,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学生信息以宿舍统计为单位,包括学院(系)、宿舍楼、宿舍号、性别、年级、宿舍人数、辅导员、毕业生、备注等;

二、统计规范要求  

第一,关于信息核对表的要求:

1.学院写简称,如高分子学院;

2.分区的宿舍楼包含区号、宿舍号不含区号,如23号楼C区102宿舍,宿舍楼为:23号楼C,宿舍号为:102;

3.年级为当前学生学籍所在的年级,特别注意复学和降级的学生;

4.人数为当前宿舍住宿的人数;

5.毕业生一栏,如是毕业生宿舍填:是;

6.备注栏需要备注的情况有:混合宿舍的情况;非毕业生宿舍如有毕业生请注明人数;毕业生宿舍如有非毕业生请注明人数、姓名;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关于汇总表的要求:

1.带区号的宿舍楼含区号,学院内部要整合;

2.宿舍号:不带区号,宿舍号3个以上连续的,请整合,如101到115,可以做写101-115,和其他学院混合宿舍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三、此数据将作为宿舍检查、调整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请各学院在5月5日前将核对无误的信息表、汇总表发至公寓服务中心邮箱,qkdgy@qust.edu.cn,联系电话:88958376,联系人:魏一众。

附:青岛科技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住宿信息核对表.xls                     

                                  公寓服务中心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