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0:46

各学院、校区: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假期期间外出及留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各单位要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和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安全稳定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学生离校之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公寓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抽烟等违规现象,及时消除公寓内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意识,引导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传销、防诈骗、防溺水等,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对于新生,要着重加强防电信诈骗等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强调假期参加同学聚会等活动的安全事项,严禁离校、返校中途滞留异地。组织2019级新生及辅导员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安全告知书》《青岛科技大学安全责任书》。

三、重点关注特殊学生群体

各单位要重点关注学习困难生、心理问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加强与特殊学生群体的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假期去向等信息,通过组织活动、走访寝室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多方面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协助解决,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力量,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对各类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全体政工干部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加强学生请销假管理工作

1.学生离校去外地或回家的必须在离校前(9月12日、9月30日前)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qkxg.qust.edu.cn/xgxt)提交请假申请,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返校后(9月16日、10月8日当天)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销假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1)。

2.辅导员务必在放假前(9月12日、9月30日前)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审核完成所有学生的请假申请。假期结束后及时(9月16日、10月9日前)审核完成所有学生销假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2),并及时联系未按时返校学生,了解相关情况。

3.请各单位学工办负责人务必在系统“思政队伍”中完善本单位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信息后,再通知本单位学生办理网上请销假手续(具体操作见附件3)。

4.学生处将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后台,了解、掌握各单位学生请销假实时处理情况,并记入学生工作考核。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