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已结束
2026年01月30日 星期五
校历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7日 00:00

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3]144号),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要通过召开班会等方式,向全体学生传达新的评定管理办法的相关细则制定本单位品行表现的考评细则(未制定好的单位本学期可暂时参考往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做好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并且将品行表现、综合测评排名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全体学生,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和公正。

2. 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中,可直接输入相关信息,但原格式要保持不变。单项奖学金部分,填写“*”表示获得此奖项。2013级学生不能参评学习进步奖。学习进步奖学金需要在备注栏中标注两学期学业成绩进步名次

3. 奖学金公示汇总表统一采用excel表,以A4纸排版,标题用18号宋体字,正文用12号宋体字。

4. 申报科技创新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者,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部审核盖章后上报

5.请各单位务必注意评选比例的基数认定,有比例限制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比例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评定,具体细则请遵照文件执行。

6.按照文件第二十二条“学生所获奖学金按最高额发放,其他奖学金只发放获奖证书”的规定,请务必注意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奖学金金额”一项只按最高奖学金额统计

7.为确保奖学金发放成功,请务必保证所统计信息的正确学生中共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三种银行卡,使用不同银行卡的学院要“按银行分开制作”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并单独报表。

奖学金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对于缴费卡存在丢失、损坏、更换等情况请通知学生及时到财务处登记备案,以免影响发放。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的个人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后上报。

8. 各单位奖学金初评结果要在上报前公示,公示时间、地点请3月19日前通知学生教育管理科

9. 请各单位于3月23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见附件)和第一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第一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科技创新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书面版(加盖公章)报送学生教育管理科。59前将本单位奖学金资格审查办法和品行表现的考评细则电子版发至崂山校区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备案

附件:1.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2.第一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3.第一学期奖学金公示汇总表

4.第一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

5.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6.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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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