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3:16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山东省委教育工委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辅导员参加由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携手同心  护航有你

二、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教师、辅导员及学校相关人员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实战能力,强化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对有抑郁症、家庭纠纷等问题的学生要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强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干预办法,有效防范化解危机事件发生。

三、培训时间和内容

2020年1119日至1219日。

时间:培训由三个阶段组成:11月19日至1128日为报名阶段;1129日至128日为学习阶段;129日至1219日为总结阶段。

内容:详见附件1

四、参训人员

全体专职辅导员(含分管学生工作书记)

五、报名操作指南

登录报名网址(http://s.enaea.edu.cn/h/gxxlyf/)—点击学员报名—选择所属省份—注册并登录—填写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注:如学员之前已有辅导员网络学院账号则无需注册可直接登录,用户名为手机号,如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输入注册手机号验证重新设置密码;填报报名信息时务必正确选择所属省份及高校。

详见附件2:学员操作手册(电脑端)、附件3:学员操作手册(手机端)。

六、培训环节与要求

培训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

1.课程学习:培训期间,要求参训学员认真收看所有直播课程,并完成不少于8学时(45分钟/学时)录播课程学习任务。

2.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可围绕“如何做好疫情期间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何提高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重点难点”等主题进行网络集中研讨。

3.心得撰写: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结合学习所得与岗位工作实际,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理工作案例,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促进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也为其他学员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经验参考。优秀稿件可推送“学习强国”平台宣传展示。

七、培训考核要求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确定了以“基于任务”和“关注过程”为原则的考核方法,培训从过程性与获得感两个维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完成各项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所学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八、组织管理与保障

为更好地做好培训服务支持工作,及时解决参训学员遇到的各类问题,学员除可以直接联系学校管理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李海玲,电话:88959525)外,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培训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1.直接拨打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11-9908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2.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学员服务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咨询。

九、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通知本单位专职辅导员认真参加此次网络培训,按规定时间参加录播、直播课程学习等,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宣传、总结等工作。

2.学校依托各学院、校区心理工作站联合组建学习小组(详见附件4),各组组长、召集人,负责组内组织研讨、督促学习进度、推荐组内优秀案例等工作。

3.培训期间,在完成个人学习任务的基础上,每组需完成如下任务:(1)围绕培训主题,开展一次主题研讨(2)评选提报一篇高质量的优秀心理工作案例,于1215日(星期二)前,报送到心理咨询中心工作邮箱:qd88959525@sina.com

 

附件1: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教学计划

附件2:学员操作手册(电脑端)

   附件3:学员操作手册(手机端)

附件4:青岛科技大学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班分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