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4:14

各学院、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191)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

二、专职辅导员考核

1.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为辅导员本人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中的“自我评价”。

2.学院评议

由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辅导员自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本单位全体辅导员述职,并根据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价,辅导员之间同时进行互评学院评议得分由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得分辅导员互评得分两组成,取两项平均值为学院评议得分。

辅导员工作考核最终得分=自我评价*30%+学院评议*70%。

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员最终得分,确定辅导员考核等级:100>优秀≥85,85>合格≥70,70>基本合格≥60,不合格<60)。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3.学生评价

党委学生工作在学工系统中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组织学生参与网上问卷调查(学生参与率不低于70%)。

学生评价作为学校对学院所上报考核结果的审定依据。

4.部门评议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议,作为校级优秀辅导员的评选依据。

三、兼职辅导员考核

各单位参照《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本单位兼职辅导员考核办法,考核完毕只需要填写《兼职辅导员聘任考核汇总表》,聘任满一学年并考核优秀的兼职辅导员,可按照不超过参与考核兼职总数50%(四舍五入)的比例推荐为校级优秀兼职辅导员。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无异议后,授予“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兼职辅导员”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客观、公正地对每个辅导员做出评价,辅导员也要认真做好自我总结,保证辅导员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五、相关材料

1.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学院留存);

2.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支撑材料(学院留存);

3.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评议表(学院留存,该表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和辅导员互评通用);

4.青岛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学院留存)

5.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6.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

7.兼职辅导员聘任考核汇总表

8.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将附件5、6、7的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25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综合服务楼2009),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