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4:48

各学院、校区:

根据学校考核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减轻基层单位考核工作负担,学校结合2019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开展情况,继续以《青岛科技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190号)中“学校评价”“学生评价”指标为主,开展2020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0日

二、考核内容

2020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坚持突出重点,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在2019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学校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附件1)。2020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主要有以下两部分内容:

1.学校评价。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各学院、校区日常工作原始数据,并根据评分依据赋予相应分值;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收集、汇总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2.学生评价。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针对各专项工作,在学工系统中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校区组织学生参与网上问卷调查(学生参与率不低于70%)。

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成绩=学校评价*70%+学生评价*30%。

就业工作单独考核;创新创业工作单独考核。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考核工作,认真对照《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做好2020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并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支撑材料和数据等信息。

2.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将统筹相关部门,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的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等,认真梳理2020年度各学院、校区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并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3.请各学院、校区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学生工作科研及论文发表、获奖,自主培训统计表》(附件2),并于12月30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至学生教育管理科(综合服务楼2009),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

备注:附件2电子版以12月18日前已上报的表为准,无需重复提交,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电话:88957978。

 

附件1: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

附件2:2020年学生工作科研及论文发表、获奖,自主培训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