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辅导员2020年度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6:31

青科大学字﹝20213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搭建辅导员理论和实践研究平台,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辅导员2020年度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案例要求

(一)案例类型

立足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围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8个类别,结合2020年度实际工作,特别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危机干预、日常教育管理等撰写案例。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

(二)内容要求

1.主题鲜明。案例必须主题突出,紧紧围绕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挖掘和总结典型性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

2.内容真实。案例应当是辅导员亲身经历、主持或参与开展的工作,客观真实,不得杜撰和抄袭。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真实姓名、班级等个人信息。

3.典型突出。案例需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典型性和时代性,能够反映当前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体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文体要求

1.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应包括案例基本情况、组织实施(处理处置)过程和工作成效等3个部分,不超过3000字,可附不超过5项的支撑材料。

2.案例版式: A4 纸型,案例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正文:仿宋三号字体,行间距:固定值 28 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作为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发动,组织辅导员认真撰写,择优报送参选,确保参评案例质量。

(二)明确要求,注重质量。我校每个类别的案例至多推荐 1 项到省教育厅,推荐总数不超过 6 项。各学院、校区每个类别的案例至多推荐1,在校生10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案例不超过11000-2000人的单位不超过22000人以上的单位不超过3

(三)择优推荐,按时报送。学校将通过校级平台对各单位提报的案例进行线上宣传展示,并组织进行评审推荐,在省市级以上获奖的案例,计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辅导员成果奖励”专项。请各学院、校区于324日(周三)上午12点前,将推荐的工作案例严格按“文体要求”整理,并以“学院(校区)名称-姓名-案例名称”命名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

联系人:刘海波,电话:88957978。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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