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0:22

各学院、校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相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学校防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19-324各学院、校区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标准,对宿舍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

325日(周四)上午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宿舍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范围

全校本专科、研究生宿舍。

三、检查人员

学生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专兼职辅导员。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地面要求(20分):

1. 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 床下鞋子、脸盆等摆放整齐,床底下进行彻底清扫;

3. 宿舍门口、宿舍内不得存放垃圾。

(二)门窗要求(10分):

1.门窗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门框无灰尘,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

2.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

(三)床铺要求(20分):

1.床面干净平整卫生,被子折叠整齐;

2.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

(四)自习桌要求(15分):

1.桌面干净(含桌洞、书架);

2.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

3.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

(五)室内面貌要求(20分):

1.不乱贴、乱涂、乱划;

2.室内无异味,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等;

3.书架的书本排列整齐,其它物品摆放整齐;

4.不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

(六)阳台要求(15分):

1.干净无垃圾;

2.无污迹;

3.不乱堆放物品。

注:无阳台的宿舍此项分转到第五项。

五、结果评定

(一)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60-85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宿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1)宿舍内发现违章电器、宿舍无人插座插排未断电、长明灯、为电动车电池充电等情况;

2)宿舍内发现酒瓶、烟头、车载电瓶、酒精炉、打火机、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情况;

3)宿舍内饲养宠物;

4)宿舍内存在不叠被等情况;

5)无故不起床、宿舍无人未锁门、无故换锁打不开宿舍门、拒绝检查或态度恶劣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标准,迅速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不留卫生死角,创建良好的宿舍风貌。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学生宿舍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检查组(另行通知)按照本次安全检查重点事项,对所抽查的宿舍楼和房间进行仔细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检查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请注明存在的问题,并拍照留存。

3.请各学院于322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参加验收检查的老师名单通过企业微信报送:四方校区报给巴合老师,崂山校区报给热孜亚老师。

各学院、校区要巩固宿舍综合治理成果,注重宿舍日常卫生的保持,积极创建优良宿舍生活环境。


学生处 研究生院 后勤处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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