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及2021-2022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5:51

青科大学字﹝2021﹞31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推进“三全育人”,完善学校班主任(导师)工作机制,客观评价学校班主任(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同时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班主任(导师)工作管理规定》(青科大字〔2013〕143号),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及2021-2022学年班主任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考核机制各单位考核应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班主任(导师)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单位遵照本单位班主任考核管理规定(已经学生处备案)执行。重新修订院级班主任导师考核管理相关文件的,请于929前,将新文件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

二、细化考核办法。各单位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原则上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上学年工作,填写《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学院年级为单位汇总、审核。各单位成立院级考核小组,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同时组织班主任所带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满意度评议,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及时填写到相关班主任(导师)考核表中,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

三、严格选聘标准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超过所聘班主任总数(非班级总数)的8%(四舍五入)的比例推选为“校级优秀班主任(导师)”。采取“导师制”的单位,考核优秀与推选校级优秀的数量以班级数为基数计算。原则上专职辅导员不可参评校级优秀班主任(导师),获评人选之中管理岗位教师一般不得超过1人。根据文件规定,班主任的任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原则上不允许学年中间更替班主任此次考核的人员信息应与学年初提交学校的班主任聘任情况相符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班主任(导师)聘任工作。

四、强化典型引领。各单位结合班主任导师考核工作,深入挖掘校级优秀班主任先进典型事迹,定期召开学院(校区)班主任(导师)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和分享会,利用好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典型宣传。各单位优秀班主任(导师)典型事迹可向“青科学工”等平台投稿,学校将择优推送。

五、落实岗位津贴。学校按照10月/学年、150元/月/班为学院划拨班级管理费,本次考核按照10个月工作量划拨经费,各单位按照本单位考核结果确定班主任津贴发放额度,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班主任(导师)津贴发放明细表》(不同编制人员分栏填写),非事业编制教工统计发放工资的银行卡信息。发放表经本人签字无误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鉴于财务规则,发放金额不得出现小数点。

六、强化作用发挥。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各单位要加强班主任(导师)工作培训,引导班主任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定期召开班级班会,深入学生宿舍走访,关注特殊学生,常态化开展学生谈心谈话等工作,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导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主观能动性,协同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七、按时报送材料

1.2020-2021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学院汇总打包)

2.2020-2021学年班主任(导师)考核情况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

3.2020-2021学年班主任(导师)津贴发放明细表(电子版、签字版);

4.2021-2022学年班主任(导师)聘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

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将相关材料于929星期上午11点前,电子版发至学生处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9)。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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