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推动在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在青高校“二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校推荐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岗专职辅导员。5年内获得“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在青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校区原则上至多择优推荐1人。
三、工作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时间不低于四年,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教育、 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大学生管理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善于研究探索和总结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善于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培育打造辅导员队伍榜样先锋。
2.每名推荐对象须提供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
3.各学院、校区请于7月6日(周三)上午11点前,将推荐对象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以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并以“XX学院-XX老师-2022年度‘在青高校二十佳辅导员’推荐材料”命名。
联系人:刘海波,联系电话:88957978。
附件:2022年“在青高校二十佳辅导员”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