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心理育人工作水平,现启动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25”重点计划,对计划项目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内容
(一)5个示范工作站建设计划
(二)2个创新项目遴选计划
(三)5个优秀辅导案例
二、项目评选要求
(一)示范工作站建设计划;
1.面向对象:
近3年心理工作考核优秀的心理工作站:法学院、高分子学院、化工学院、化学院、机电学院、经管学院、数理学院、信息学院、艺术学院、自动化学院。
注:排名不分先后。
2.申报条件:
(1)针对本单位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求,开展富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注重品牌化建设;
(2)通过心理健康素质测评、心理危机定期排查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重点关注、开展谈心谈话帮辅,积极及时有效化解危机;
(3)积极指导本单位的心理社团、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音使者开展工作,大力推动朋辈帮辅力量发展;
(4)主动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3.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应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计划、重点建设内容三部分;
(2)行文简明扼要,突出特色,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二)创新项目遴选计划;
1.评选要求:
(1)项目活动紧扣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形式活泼,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广泛的参与度;
(2)项目活动贴近学生生活,符合当代大学生认知特点,富有创新性、启发性、示范性;
(3)鼓励已经持续开展的形成届次化的项目积极申报,亦或即将开展,且有详实计划。
2.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应注明活动主题、组织单位、活动策划人、主要组织者、参与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
(2)正文应包括项目活动宗旨、项目活动过程、项目活动成效、项目活动体会四部分内容;
(3)总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同时附项目活动过程、成果照片3-5张,照片以内容简介命名。
(三)优秀辅导案例
1.面向对象:
各学院专职辅导员、驻站咨询师。
2.案例评选要求:
(1)案例须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发生的真实案例,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案例须考虑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应隐去可能会辨认出学生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家庭背景、特殊易识别的成长或创伤经历、体貌特征等)。
3.材料报送:
每个辅导案例上报材料1份,其中应包括案例简介、问题及分析、辅导思路和方法、辅导效果、经验与启示五部分,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学院-作者姓名”命名,每篇案例的作者限2人以内。
三、项目提交时间
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88959525@sina.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