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假期前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19

各学院、校区: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假期期间外出及留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各单位要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和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安全稳定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把学校的各项部署和安排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性事故的发生在学生离校之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公寓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严禁将电动车、电瓶等带入公寓内存放或充电,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抽烟等,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意识,重点做好防溺水、防火、防盗、防传销、防诈骗等工作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对于新生,要着重加强防电信诈骗等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强调假期参加同学聚会等活动的安全事项组织2023级新生及辅导员签订《青岛科技大学安全告知书》《青岛科技大学安全责任书》。

三、重点关注特殊学生群体

各单位要重点关注学习困难生、心理问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加强与特殊学生群体的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假期去向等信息,通过组织活动、走访寝室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多方面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积极协助解决,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力量,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对各类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全体政工干部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做好离校学生信息备案

假期前,各学院、校区要指导假期离校学生通过“青科学工”——“办事大厅”——“学生网上办事大厅”——“2023中秋国庆离校学生备案”流程,做好信息备案。同时,请于9月27日17:00前,通过线上表格报送本单位学生离校统计情况。

假期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单位请于9月27日17:00前,将《学工系统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值班表》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安全告知书、安全责任书

2.学工系统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值班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