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杜绝在校学生违规参加高考和替考行为,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全校学生工作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6月2日,副校长陈克正就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专门作出批示部署。学生处第一时间将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转发至各学院,要求学生处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专门负责,学院学工办主任和辅导员具体负责。
二是严格程序,加强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高考期间,一般不允许学生请假。实行晚点名,对无故未到校者,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深查细究,确保学生去向的真实性。
三是强化宣传,开展教育。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把国家“作弊入刑”等法律法规传达到每一名学生,让学生深刻认识到“作弊”的沉重代价。
四是明确职责,严肃追究。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因管理不严造成替考舞弊问题的,严肃追究管理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