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学校本专科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奖励与处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网络思政、学生资助、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入伍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设学生教育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征兵工作站)、学生综合信息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代管就业指导中心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另设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此外,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人民防空委员会等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学工动态

学工动态

首 页 > 正文

学校召开 “学生学籍、奖惩等规章制度修订”学生干部座谈会

发布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3日 10:35

    69日,学校第九期“学子心声”活动之“贯彻教育部41号令,学生学籍、奖惩等规章制度修订”学生干部座谈会在崂山校区心理咨询中心举行。学生处处长陈刚、教务处副处长尚猛及学生处、教务处相关各科室负责人、学校部分学院学生代表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尚猛首先根据41号令的相关内容,结合《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5] 85号),对重点修订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郭蒙蒙针对学校新修订的《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奖奖励办法》、《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青岛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辩、申诉管理规定》、《青岛科技大学解除纪律处分管理规定》、《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生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补充)》等6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参会的学生纷纷踊跃发言,从学籍管理、奖学金的评定,学生处分的依据和程序、解除处分的条件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简称41号令)已于201612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791日起施行。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列为我校110项具体任务之一。从今年3月开始,我校启动了学生学籍、奖惩等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由副校长陈克正、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领导分别带队参加了国家和省级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班,学生处与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并修订我校学生学籍、奖惩等规章制度。截止到目前,已完成2项学籍制度,6项学生奖惩制度的初稿修订工作,并在531日完成了学工办主任层面的意见征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