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冯元培同学处分的决定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8日 00:00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冯元培,男,山东省淄博市人,中德科技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2013级1班学生。

2014年7月7日上午《计算机应用(Java)》考试结束后,该生因不满考试中监考老师管理,在考场门口对监考老师进行辱骂并不听他人劝阻,造成恶劣影响。事后中德学院对该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冯元培也认识到其言语、行为不当,并向当事老师表示道歉。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九款规定,给予冯元培记过处分。

青岛科技大学

2014年7月15日

青岛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