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战策,男,山东省烟台市人,机电学院ALPS专业2011级4班学生。
崔斌,男,河南省巩义市人,经管学院物流管理专业2011级2班学生。
2014年7月7日晚10时许,战策和几个同学喝酒吃饭后送一女同学回宿舍,在学校3号宿舍楼下聊天时碰到酒后回宿舍的崔斌,双方因为言语冲突发生争执,崔斌先用手推搡战策并用言语激惹对方,随后战策将崔斌推倒在地对其进行殴打,即被旁人劝开。崔斌继续谩骂对方,战策生气之下朝其脸和背部各踹一脚之后离开。战策的行为造成崔斌脸部下颌骨骨折。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五款和第二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可以给予战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事后战策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尽职陪护崔斌医治,同时给予崔斌一定的经济补偿,鉴于此,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战策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一年)。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五款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崔斌记过处分。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青岛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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