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标杆宿舍”“优秀宿舍”“优秀舍长”评选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6:17

为深入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25〕40号),充分发挥学生公寓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学生公寓建设成效和人才综合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启动“标杆宿舍”“优秀宿舍”“优秀舍长”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宿舍和舍长。

二、评选比例及标准

(一)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宿舍”

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宿舍”根据评选侧重点不同,分为“明德宿舍”“笃学宿舍”“弘毅宿舍”“拓新宿舍”四种类型。原则上,宿舍入住人数应在额定住宿人数的1/2及以上,混合宿舍由舍长所在学院进行推荐。

1.评选比例

“明德宿舍”按不超过学院(校区)宿舍总数的3%评选,其他类别按每类不超过学院(校区)宿舍总数的2%评选,不同类别不可兼评。

2.评选标准

(1)遵规守纪。宿舍成员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现象。

(2)学风浓厚。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无考试作弊行为;宿舍成员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科研成绩良好;宿舍成员经常在宿舍内进行学习讨论、经验交流、答疑解惑等,形成积极向上、互帮互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3)内务整洁。做好“四勤”(勤打扫:定期清扫地面,及时擦拭门窗、家具及用品,及时丢弃垃圾;勤换洗:经常洗涤、更换床上用品及个人衣物;勤通风:及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勤收纳:衣柜、书架及时收纳,定期清理无用物品),宿舍日常环境优美整洁。

(4)安全有序。做好“五不”(不无人充电,不吸烟酗酒,不饲养宠物,不存用危险品,不占用走廊等公共区域),宿舍成员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日常无不安全行为。

(5)舍风优良。做好“六要”(要遵守规则,维护良好秩序;要承担责任,尊重他人劳动;要文明礼貌,言行举止得体;要包容互鉴,接纳多元差异;要主动沟通,消除误会隔阂;要团结友爱,协作奋进共赢),具有节约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健康,无不良嗜好,宿舍整体氛围积极向上、朝气蓬勃。

在满足以上5项基础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①“明德宿舍”:宿舍轮流值日、宿舍公约制定、执行合理到位,在校、院历次卫生检查(含学校月度检查,后勤处每周检查以及学院自查)中无不合格等次;②“笃学宿舍”:宿舍全体成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50%;③“弘毅宿舍”:宿舍全体成员能够互相督促按时完成健康跑,在当年度曾以宿舍为单位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如宿舍文化节、宿舍心理运动会、舍歌大赛等)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表彰;④“拓新宿舍”:宿舍至少2/3以上成员上一学年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二)青岛科技大学“标杆宿舍”

1.评选比例

本科生、研究生总数1500人以下的学院、校区可推荐2个,1500人以上的可推荐4个。

2.评选标准

原则上应在“明德宿舍”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推荐为“标杆宿舍”。

(1)宿舍至少2/3以上成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50%;

(2)当年度曾以宿舍为单位参加院级及以上文体活动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表彰。

(3)宿舍至少2/3以上成员上一学年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三)青岛科技大学“优秀舍长”

1.评选比例

本科生、研究生总数1500人以下的学院、校区推荐2人,1500人以上的可推荐4人。

2.评选标准

(1)思想先进。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要求;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2)综合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无挂科且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或专业)前50%;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优异。

(3)履职尽责。连续担任舍长满半年,认真履行舍长职责,协助老师做好宿舍建设工作,师生评价高;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带头制定宿舍公约、排定宿舍值日表,并监督执行;认真负责开展每日“晚点名”;主动关心关爱宿舍同学,注重营造互帮互助和谐的环境氛围和比学赶帮超的宿舍学习氛围;所在宿舍在校、院历次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等次。

(4)原则上,各学院、校区推荐的“标杆宿舍”舍长若满足以上3条应优先推荐为“优秀舍长”,指标有剩余的可另推荐其他人。

三、评选流程

(一)培育创建(9月30日前)

各学院、校区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及学科专业特色,制定详细的创建和评选计划,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组织各学生宿舍紧密围绕创建标准与评选要求,对宿舍环境卫生、安全、秩序等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积极打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对宿舍学习风气、纪律建设等进行系统化评估反思,积极营造积极向上、努力拼搏的育人氛围。

(二)院级评选(10月1日—10月15日)

各学院、校区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评选小组,通过自由申报、综合考察、公示等流程,评选出本单位“标杆宿舍”“优秀宿舍”“优秀舍长”。

(三)学校评选(10月16日—10月23日)

各学院、校区根据评选比例,按照类别择优推荐相应集体/个人至学校。学校组织成立评选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青岛科技大学“标杆宿舍”“优秀宿舍”“优秀舍长”名单。

(四)组织表彰(待定)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与一定奖励。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展示,后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获评的“标杆宿舍”等进行监督复查,确保典型示范的长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学院、校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深入解读评选标准与意义,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和集体荣誉感,要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次评选条件以及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对宿舍安全卫生秩序进行综合治理,并认真开展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把关,精心组织。申报及评选过程必须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校区要充分征求班主任、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相关宿舍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与评估,维护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树立典型,强化实效。各学院、校区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先进经验,通过新媒体矩阵,广泛宣传本单位学生公寓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宿舍层面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全校师生共创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公寓环境。


学生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