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深化学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方案》(鲁教安函〔2025〕33号)要求,切实提升我校学生反诈防骗意识与能力,筑牢校园反诈安全防线,现就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学习
各学院(校区)需结合学生群体特点,分层分类开展反诈知识学习,确保覆盖全体学生,不留死角。以“学生易遭诈骗手段、典型案例、防范技巧、法律责任”为核心,结合公安部刑侦局和国家反诈中心发布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2025版)(附件1),组织学生重点了解校园高发的兼职刷单、非正规网贷、账号租售、“跑分洗钱”等诈骗类型,通过“案例剖析+风险预警”强化学生认知。
二、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文件补充说明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生处对《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的部分条款做了进一步补充说明,详细内容参见附件2,各学院(校区)要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明确禁止相关行为。
1.明确禁止涉诈行为
重点向学生强调,以下行为均属严格禁止范畴:
参与兼职刷单、非正规网贷、裸聊、网络约炮、网络招嫖等易受骗高危行为;
租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社交账号、支付账号等;
为诈骗活动提供推广引流、架设通信设备、下载涉诈软件(如蝙蝠、Telegram、Whatsapp等)、“跑分洗钱”等协助行为;
其他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黑灰产业”的行为。
2.严明违规处理标准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校同步依据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追加纪律处分;尚未构成违法犯罪但违反校规校纪的,给予提格纪律处分。
违规行为将同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优评先、入党政审、选调生资格审查、保送资格审查的重要否定依据。
三、加强涉诈风险管控排查和案后疏导
各学院(校区)需开展专项涉诈风险管控排查,通过班会、宿舍走访、学生反馈、一对一谈话、教师观察等方式,深入学生群体开展风险排查。需重点关注新生、家庭困难、长时间网游、社交活跃、有留守背景、有网络赌博史、学术焦虑、就业压力大等学生群体,精准实施管控干预和教育引导。如已发生涉诈案件,学院(校区)要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防诈补课宣讲,完善学生被骗后心理疏导干预措施,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人文关怀等工作,持续关注学生心理变化,防止学生因被骗引发心理危机导致极端事件发生。
11月4日前,各学院(校区)将工作落实清单(附件3)发送到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邮箱xscjygl@qust.edu.cn。请各学院(校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学习有记录、有反馈、有成效,将其作为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细抓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