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高密校区: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工作和省人社厅调查问卷填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状况跟踪工作
各学院利用学院账号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于12月31日之前,对离校时就业状态为“待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就业状况跟踪,并将其登记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离校未就业系统”中。具体方法见附件一。
二、做好省人社厅调查问卷填写工作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2015届毕业生于12月25日(周五)之前,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填写“201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问卷”。
附件一:离校未就业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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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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